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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列为“科技管理培训新疆基地”的复函
新疆科技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列入国家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的请示》(新科人字[2004]1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厅所属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列为科技部全国科技干部培训基地之一,命名为“科技管理培训新疆基地”并挂牌。
  请你厅按照与科技部政策体改司签订的协议,加强对“科技管理培训新疆基地”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全国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培训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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