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38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的新股东;
三、同意你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华夏证券有限公司30%,北京证券有限公司20%,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5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45%。
接到本批复后,你公司应督促各股东出资尽快到位,及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并将验资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我会备案,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