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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生物物种资源执法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03〕87号)要求,按照国务院部门协调会议和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一次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精神,由国家17个部委组成的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组将对全国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我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生物物种资源执法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怡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艾努瓦尔 自治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成 员:牛晓萍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吾甫尔·阿西木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吐尔逊·沙迪尔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白 晓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巴特尔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帕拉提·阿不都卡迪尔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李照坤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穆 汉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程利勇 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 
  田湘勇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 斌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苏力坦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邱栋久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 
  克依纳木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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