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取消和调整部分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决定取消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后,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继续对省政府部门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批取消29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15项年审(年检)项目。同时决定,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职称的审批,改为按国家规定的评审办法管理;除保留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外,一律取消政府对其他价格项目的年审。对保留的年审(年检)项目,要本着精简、效能、便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改革管理办法。在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取消的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要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的办理办法;对阻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交叉重复或多头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要继续清理和取消,对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行使职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 
  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 
  2.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5项)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消后的管理办法 备注 
  省经贸厅 1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 按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管理 
  省公安厅 2 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撤消审批 加强日常管理 
  省公安厅 3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审批 由文化、工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省公安厅 4 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审批 由文化、工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公安机关登记建档 
  省公安厅 5 本省消防产品生产经营、维修许可证审批 加强日常管理 
  省公安厅 6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准运证审批 由经贸、安全生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省公安厅 7 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审批 由工商、供销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公安机关登记建档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8 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人员资格认证 移交中介组织管理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9 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确认 估价结果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10 矿床工业指标审批 按国土资源部规定管理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11 探矿权评估结果确认 估价结果送地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指导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12 地质勘察单位资格核准 地质勘查单位将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从业范围报地矿主管部门备案,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其从业范围进行监督 
  省教育厅 13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核 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送省教育厅备案 
  省交通厅 14 省批专业交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审批 按交通部有关文件办理 
  省交通厅 15 水运企业增减船舶运力审批 从国外购买运力仍需审批,国内购买运力改为登记 
  省建设厅 16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 按“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管理 
  省建设厅 17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批 按“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管理 
  省工商局 18 白酒类(39度以上)广告审批 加强日常广告发布监管 
  省工商局 19 设置广告显示屏审批 加强日常广告发布监管 
  省工商局 20 印制商标单位审批 加强日常监管 
  省工商局 21 广告审查员资格核准 移交广告行业协会管理 
  省工商局 22 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核准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活动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 
  省工商局 23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核准 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管 
  省工商局 24 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经纪行为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 
  省档案局 25 已到开放期限无需继续保密或控制使用 加强监督检查的档案开放审批 
  省档案局 26 海南省档案馆寄存的无合法继承者的档案开放审批 
  省档案局 27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教育部在琼直属院校成立档案馆备案 
  省档案局 28 交通档案销毁清册备案 加强监督检查 
  省邮政局 29 集邮票品展销活动审批 取消邮展审批后,销售集邮票品按经营集邮票品管理 
 
  附件2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5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省发展计划厅 1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发展计划厅 2 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年审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教育厅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审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公安厅 4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年审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公安厅 5 金融运钞车免检通行证年审 取消,加强日常管理 
  省公安厅 6 海南省消防产品经营维修许可证年检 取消,加强日常管理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7 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统一年检 取消,加强日常管理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8 丙级环境工程设计单位证书年检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9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年检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工商局 10 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年检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工商局 11 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年检 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省工商局 12 市场登记证年检 取消年检,保证登记 
  省工商局 13 经纪人证书年检 取消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4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 取消年审,四年换发一次证书 
  省林业局 15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许可证年审 调整为三年一审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