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十三种名酒等商品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商业各主管局,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二分局: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89)财商字第432号《关于降低十三种名酒等商品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文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经请示财政部,十三种名酒和纯毛毛毯、电冰箱、电风扇等商品降价以后,行业应以降价后的实际留利按有关规定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和计提职工奖励、福利基金。
附件:(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北京市劳动工资联合审核办公室关于进行1996年劳动工资联合审核工作的通知
»
关于提高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补助标准的复函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
北京市退休基金统筹办公室关于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驻京部队单位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确认“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等43家评估机构从事土地增值税评估的通知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