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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监督局关于编制2003年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2003年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2、突出围绕促进农产品出口、第三产业发展、信息产业高新技术及其他“入世”急需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3、积极贯彻落实“采标”方针,加大采标力度。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 
  二、申报重点 
  1、符合《山东省农业标准体系规划发展纲要(2002-2010)》要求的农业标准项目。以完善一种或一类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今年重点在叶菜类、干果类、贝类、猪、鸡等农产品。 
  2、在服务业引入标准化的手段,规范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对目前发展较为迅速、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项目制订地方标准,如物流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方面。 
  3、卫生、环境保护的标准项目。 
  4、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标准项目; 
  5、1996年以前已发布实施、现在需要修订的标准项目。 
  三、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1、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的选项工作,并严格控制项目数量。 
  2、2003年前已列入制、修订计划而未完成的项目要继续进行,不再列入新计划。 
  3、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性质等方面作充分论证,写出论证报告一并报送。 
  4、报送项目应认真填写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表1)和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附表2)的纸质文件并同时报送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E-mail:bzc@sdqts.gov.cn)。请各单位于2003年4月15日前将所报项目的材料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附件: 
  1、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建议)(略) 
  2、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略)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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