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快我国建筑工业化发展步伐,确保各类建筑最终产品特别是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劳动条件,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现将《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据此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筑工业化发展规划,以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使建筑业尽快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 
 
  建筑工业化是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随着建筑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筑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筑业发展较快,物质技术基础显著增强,但从整体看,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不大,质量问题较多,整体技术进步缓慢。为确保各类建筑最终产品特别是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设速度,改善劳动条件,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建筑业尽快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和《九十年代建筑业产业政策》要求,特制定《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作为各省、市、区制定建筑工业化发展规划的依据和参考。 
  本纲要吸取我国几十年来发展建筑工业化的历史经验,以及国外的有益经验和作法;考虑我国建筑业技术发展现状、地区间的差距,以及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特点;适应发展建筑市场和继续深化建筑业体制改革的要求;重点是房屋建筑,特别是量大面广、对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直接相关的住宅建筑。 
  (一)建筑工业化的基本内容 
  1.建筑工业化是指建筑业要从传统的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小生产方式逐步向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过渡,即以技术为先导,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在建筑标准化的基础上,发展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生产,培育技术服务体系和市场的中介机构,使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走上专业化、社会化道路。 
  2.建筑工业化的基本内容是: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发展施工专业化,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繁重,复杂的手工劳动和湿作业;发展建筑构配件、制品、设备生产并形成适度的规模经营,为建筑市场提供各类建筑使用的系列化的通用建筑构配件和制品;制定统一的建筑模数和重要的基础标准(模数协调、公差与配合、合理建筑参数、连接等),合理解决标准化和多样化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产品标准、工艺标准、企业管理标准、工法等,不断提高建筑标准化水平;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和信息管理系统,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 
  3.建筑工业化的发展采取分两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力争到本世纪末,全行业人均竣工面积由现在的20平方米左右,提高到30平方米;竣工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住宅工程要消除质量通病,基本保证使用功能;行业动力装备率达到8KW/人;标准化、第列化构配件、制品和设备在建筑最终产品中的应用量有较大提高;技术进步对建筑业发展的贡献达到40%或超过资金及劳动力的贡献。我国东部沿海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承担重点工程建设的综合性建筑企业应率先达到上述指标,并初步形成企业技术素质优良、组织结构优化、供应渠道畅通的大生产格局。 
  第二步,到2010年,全行业人均竣工面积比现在翻一番;达到40平方米;住宅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得到保证,室内声、光、热及卫生环境明显改善;标准化、系列化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应用量显著提高;技术进步对建筑业发展的贡献达到45%,建筑现代化成分有较大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承担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建筑企业应基本实现建筑工业化,接近经济发达国家建筑现代化水平;形成企业技术素质优良、组织结构优化、供应渠道畅通的大生产格局。 
  (三)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 
  4.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要大力推广量大面广、能提高工业化水平、对改变建筑业面貌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如地基与基础工程新技术、混凝土和钢筋施工新技术、模板与脚手架新技术、建筑节能新技术、建筑防水新技术以及现代管理技术等。当前应着重抓好建设部建建〔1994〕490号文提出重点推广应用的10项新技术。要确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新技术推广工作体系,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出成效。 
  5.要围绕提高建筑功能和质量,促进设计与施工的配合,不断改进和发展综合经济效益好的各类建筑体系。积极开发节能、节地和灵活性大、适应性强的各类大开间住宅建筑体系,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多样化的需要。一个地区或大型建筑企业要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建筑体系,不断完善其成套技术和工法体系。 
  对于住宅建筑的各类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要结合不同工程和部位合理选用现浇和预制两种工艺;改造砖混建筑,改革墙体材料,发展空心砖、非粘土砖、各类砌块、复合墙体,以及其他标准构配件,减少能耗,提高工业化水平。 
  6.逐步实现现场施工机械化和手持机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技术装备结构,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作用。 
  对于不用机械难以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工程必须采用机械化;对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优先实现机械化。 
  对于装修、防水、保温、设备安装等工程,应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小型和手持机具,以确保工程质量,减轻体力劳动。 
  对于砌筑、抹灰等传统工艺,应在逐步发展新材料的同时,改进操作工艺和工具。 
  要重视工程施工中的机械配套,充分发挥主机、辅机及其他机具的群机优势,以取得机械化最佳的综合效益。 
  7.加速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逐步用先进机械取代性能差、能耗高、安全性能欠佳的老旧机械。应在缩短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和调整机械台班取费定额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按经济规律取费,加速设备折旧。到本世纪末,使各类建筑企业的技术装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8.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推广电子计算机应用。到本世纪末,各大中型建筑企业应基本掌握现代管理技术,普及计算机应用,同时培育管理软件市场,建立数据共享软件包。大型骨干企业要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把计算机应用作为领导上岗的条件之一。建筑企业的计算机装机量达到每千人3台以上,使用面积达到70%,计算机设备利用率达到85%。 
  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要结合工程建设需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其他高技术成果,如机电一体化、建筑机器人、自动检测和控制技术、施工与生产自动化等,解决在恶劣环境下和特殊工程的施工任务,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9.提高建筑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大型建筑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建立科研机构或技术开发中心。应结合工程项目,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攻关,研究开发能节能降耗、提高质量和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0.强化技术管理系统,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筑企业要强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在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现代企业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企业标准化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型建筑企业建立并实施标准化管理,使企业管理走上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11.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职工培训。要结合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对建筑师、工程师、营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工长的培训,提高工程设计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和项目管理能力。对在岗的工人班组长主要结合岗位技术要求和特点,重点提高操作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的技术素质。 
  (四)发展建筑配件和制品生产,提高生产社会化、商品化水平 
  12.要研究开发一批量大面广、能显著改善住宅使用功能的产品,如新型门窗、装修制品、厨房、卫生间成套设备、盒子卫生间、五金配件与电气等,迅速形成产品,解决好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和应用技术问题并组织成套供应,加速住宅产业化进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面向小城镇住房建设的通用构配件和制品的生产和建立相应服务体系。 
  13.改进建筑通用构配件和制品工厂生产工艺和装备,切实提高混凝土构配件、门窗制品、装修制品、建筑五金等的产品质量。要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企业声誉高的骨干企业,重点加以扶植,进行技术改造,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形成适度的规模生产能力。 
  14.加强建筑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完善用于指导建筑制品系列化、通用化的建筑模数协调、公差与配合、优选参数系列等重要的基础标准;加强相关行业协调,加速编制建筑产品行业标准;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均应满足建筑最终产品的各项要求。 
  15.建立健全建筑产品,特别是住宅建筑产品的质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制度。根据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建筑产品认定,推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测中心,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尽快建立构配件、制品和设备在建筑最终产品中的含量指标。设计部门要优先采用经统一认定和推荐的建筑产品。 
  (五)调整产业组织结构,适应工业化生产要求 
  16.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建筑企业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逐步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相结合并适应工业化生产的建筑企业群体。 
  17.大型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个业结构,发展成为包括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房地产经营、总承包、施工承包、物资采购、机械制造维修、运输等业务的综合性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在成片住宅建设中,实行各种形式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强化科研、设计、施工之间的双向信息反馈,积极采用工业化施工手段和新型建筑体系,发挥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总体技术优势。 
  18.积极促进建筑业专业性企业的发展。专业性企业一般是指完成岩土(土石方、地基基础或地下)工程、抹灰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机电设备、管道、金属结构及其他各类安装工程等专业性工程的企业。专业性企业应是面向社会、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要积极扶持一批骨干专业企业,使之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和专门的装备并具有在复杂条件下组织专业施工或生产的能力。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为行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19.建立机械设备租赁与调剂市场。施工企业的机械装备应采取企业自有和社会租赁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应配备施工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常用机械和专用设备,对非常用设备及部分通用设备,应实行社会租赁,改变现有企业机械设备的保有结构,提高设备利用率。要开辟闲置设备调剂市场,鼓励买卖仍有使用价值的机械。 
  20.模板、脚手架是建筑企业重要的施工用具,要改善管理,提高质量,逐步实现专业化、工具化。要发展模板、脚手架的社会租赁,各地应加强租赁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租赁管理办法和修复报废制度。 
  21.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和协调机构的作用。为发展建筑工业化,有关学会和协会要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进行调查研究、宏观决策,广泛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宣传报道等多方面的工作。同时,还要通过由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组织,加强各有关行业围绕建筑产品的信息交流、产品开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22.要培育和充分发挥建筑行业的咨询、监理、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现代化的信息采集、加工手段,为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提供各种工程、技术、经济、司法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