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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为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厄瓜多尔分公司补办国内核准手续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补办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厄瓜多尔分公司国内审批手续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6)63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在厄瓜多尔设立的分公司补办国内核准手续。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开展石油及天然气领域的勘探、开发、生产、贸易及技术交流。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分公司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厄瓜多尔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五、分公司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工作情况须由你集团公司每年年底报送我部(合作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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