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一2003)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标准》的使用,现就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执行新《标准》的时间通知如下:
1、2004年3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文件宜按新《标准》执行。
2、2004年4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和工可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3、2004年10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