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通知
 
 
 
豫政[2001]18号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200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一2005年)》在总结《河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1996一2000年)》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提出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导原则和主要措施、符合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上义现人化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汁划的要求,加强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促进新世纪初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00一年五月十日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九五”计划执行情况 
  “九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河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1996~2000年)》确定的任务,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至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5年来,共有30.4万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52%、69%和82%;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80%;99万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49万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环境更加文明。弘扬人道主义,倡导扶残助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交流无障碍措施、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加方便。 
  至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条件改善、能力增强。大部分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得到提高;部分市、县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一些公众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领域拓宽,能力增强,水平提高。 
  至系统开展了残疾预防。对特需人群进行补服碘油丸,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等宣传活动,减少了残疾的发生。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任务完成悄况仍不尽平衡,部分任务还没有完成,残疾人事业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的状况亟待进一步改善。造成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在认识上仍有差距、事业经费投入偏少、部分基层残联建设仍较脆弱、社会参与程度个够等等。 
  我省残疾人有520多万,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近1/10,是残疾人口最多的省份。“十五”期间,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缩小残疾人享业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 
  二、“十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必须适应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形势,按照《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关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加大对残疾儿童特殊学校的支持力度,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尚未解决温饱的要尽快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的要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处于社会收人低层的要缩小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30.8万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地康复;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人学率达到80%以上;登记失业的残疾人都能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激励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普遍开展志愿者则残活动。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外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服务业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扶持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为什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在制定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年度工作时,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明确目标,制定借施,加强检查。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民政、卫生、繁育、劳动、保障、扶贫、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承担、切实做好各业务领域内残疾人工作,计划、财政、统计、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 
  (三)继续贯彻“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以恢复和补偿残疾人功能、提高残疾人素质,稳定解决残疾人就业为动力,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和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为基础,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四)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的要求,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人。加大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采取走向募捐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 
  (五)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充分参与。 
  (六)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团结教育残疾人、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方面的作用。激励自强精神,开发残疾人自身潜能,增强残疾人自立能力。 
  三、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不懈。“十五”残疾人康复工作,适应我省人民小康生活更宽裕、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经济发展总目标,加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训练服务体系,努力改善残疾人康复的社会和物质条件,加强残疾预防和宣传教育,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30.8万名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1.加强残疾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广泛为残疾人服务。要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配备一定的康复设备、技术人员和器材;注重完善各类康复服务机构,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康复服务机构;解决好聋儿语训教师、弱智儿培训教师等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将其纳入教育计划;达到有一个工作体系、一套服务技术、一支稳定的专业队伍的目标。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6.7万例;有独立眼科的县级医院要积极开展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就地为白内障盲人实施复明手术;以省辖市为主组派医疗队,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的白内障盲人实施复明手术,对贫困日内障盲人采取优惠措施和给予补贴。 
  3.进一步完善低视力康复部,为60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康复训练,推进低视力儿童入学随班就读;形成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低视力家庭相互配合的康复网络;组织供应优质廉价的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康复技术人才。 
  4.完善以省聋儿康复中心为指导、市县语训部为骨干,语训班(点)为依托,社区家庭为基础的聋儿康复体系,对751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开展“听力助残”助听器供应服务工作。年供应量占全年聋儿康复任务的5O%以上,不少于751台,五年供应3755台以上;办好家长学校,培训聋儿家长7510名,大力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卫生、教育等部门制定措施,推动聋儿早期干预和后续教育;加强语训部建设,使其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和较高服务水平;加强聋儿语训部教学方法研究,提高语训质量,使25%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对接受语训的贫困聋儿政府给予补贴。 
  5.在省辖市的城区和部分县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突出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的组织管理体系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精防技术指导机构的作用,对10.7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达到检出率 6‰、监护率 90%、显好率 60 %、社会参与李率50%以上,肇事率降到 O 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条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6.对已发生麻风病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合辅助器具,改善其生命质量;向社会宣传科学知识,消除畏惧心理,给麻风病致残者关爱与扶助。 
  7.省、市、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部)要做好管理、服务、供应工作,重点搞好服务;县以上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要设立供应服务部,乡镇、街道、大型厂矿企业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信息服务,为残疾人供应用品用具达15万件;建立10个假肢装配站,为3025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推广使用功能补偿型矫形器,为4000名残疾人装配矫形器;加强用品用具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研制开发、推广使用面向贫困残疾人、价廉实用的普及型用品用具,对贫困需求者予以补贴。 
  8.广泛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分工,协调实施;各级康复机构(中心、站、点)、康复协会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编写教材,培训骨干,传授方法,提供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育、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等训练与服务,完成肢残人功能训练6660例,脑瘫儿宣康复训练1400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5500例。 
  9.广泛直传,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执行《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减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对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动食用盐加碘,在严重缺碘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碘,预防因缺碘导致智力残疾;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碘缺乏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10.注重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省、市、县财政部门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预算.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开展社会捐助,多方募集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 
  11.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计和管理。 
  (二)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 
  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十五”期间,大力推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积极发展学前效育,特教学技合理布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列为“普九”达标的重要内容;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人学率在城市市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有较大幅度提高。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已经建立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巩固、提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要尽快建立;发挥特珠教育学校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试办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兴办1所河南省残疾人中等专业学校;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进行放宽体检标准的试点,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扩大高等院校对残疾人的招生数量。 
  4.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在城镇,与就业相结合,报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在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办好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有计划地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课程,提高师资培养质过;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 
  6.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继续完善汉语双拼盲文,推广中国手语和数学、物理、化学、音乐等专业盲人符号.推厂计算机专业手语词汇;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中的应用。 
  7.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没有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的市、县要设立特教补助经费。 
  8.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解决残疾孤儿的教育费用。 
 
(三)开展服务与培训,推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十五”期间,要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999]75号),采取积极的扶持和保护借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就业普及、稳定、合理;建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有效的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使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渠边,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基金,切实做好收取、上交、管理、使用工作。 
  2.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残疾人个体就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残疾人就业的有效形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管理工作。 
  3.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地要大力发展福利生产,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快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步伐,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和落实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为福利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范围计算比例;做好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工作,尽量避免残疾职工失业。 
  4.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动和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的服务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国家为了给残疾人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实现劳动权利而设立的专门机构,是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要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形成工作能力;已建的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开展规范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5.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报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重要条件。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需求,有计划地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根据残疾人特点,举办具备特殊培训手段和条件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相对在各类培训机构中接受职业培训且交纳培训费用有困难的残疾人酌情予以补助,补助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逐步形成以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为中心、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网络,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 
  6.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省建立信息监测中心,形成宏观决策支持系统;省辖市建立信息网络中心、形成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县(市、区)单机运行或建立对等网,直接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连接,实观资源共享;强化培训,培养一批既值就业业务、又值信息资源管理的人才。 
  (四)适应社会需求,发展盲人按摩 
  按摩是盲人适宜从事的职业,也是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十五”期间,盲人按摩事业要有较大的发展,在培养、培训、就业安置、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以适应社会需求和盲人就业的需要。 
  1.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培训盲人按摩人员3600名,其中600名达到医疗按摩水平;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充分发挥中、高等院校按摩专业的作用,培养医疗按摩人员。 
  2。广开就业渠道,鼓励盲人按摩人员个体从业。依托社区设立盲人按摩站(点),有按摩科室的医疗机构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院、所,盲人按摩院、所中的按摩人员应以盲人为主;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优先录用盲人按摩人员。 
  3.给予政策优惠,扶持盲人按摩人员个体就业、对接受按摩培训经济上有困难的盲人,免费提供教材,给予补贴;对个体从业的盲人按摩人员,在筹集资金、落实场所、核发执照等方面给予照顾;在社区开办盲人按摩站(点),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有偿扶持;对超比例安置盲人从事按摩的医疗单位给予补贴奖励;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中,盲人占按摩人员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育人按摩人员占按摩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完善各级盲人按摩指导机构,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盲人按摩指导机构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实行一体化工作体制;制定培训计划,提供所需教材,进行指导协调,实施检查验收;开展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和医疗按际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五)加大力度,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扶贫是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十五”期间,扶持75万名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尚未解决温饱的要尽快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的要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处于社会收入低层的要缩小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要按不低于贫困残疾人的比例用于残疾人扶贫。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用好国家残疾人扶贫贷款,省财政给予贴息,县(市、区)财政按规定匹配资金,落实工作经费。 
  3.继续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带包带扶。 
  4.大力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与康复训练改善功能紧密结合,增强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 
  5.完善县(市)残疾人服务社,与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实行一体化工作体制;与农村社会化眼务体系密切合作,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服务社工作经费。 
  (六)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1.在农村继续实行对贫困残疾人的救济、扶助政策,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定扶养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 
  2.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 
  3.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4.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及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社会救济救助等制度,帮助解决无业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问题。 
  5.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活动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过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 
  (七)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 
  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科学腔身,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展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公共文化机构努力满足残疾人的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1.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省级图书馆设立官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馆(室),市、县级图书馆开展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加大对盲文出版和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图书、音像、报刊出版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各类读物。 
  2.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性活动.吸引残疾人参加。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1O%,特教学校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学生达到同类学生的50%以上。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组织好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4.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建立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省及省辖市体育运动学校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着力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教练员、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队伍,达到国际认证水平;依托省体育中心投资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各省梢币选择1个体育场馆,增加无障碍设施,作为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办好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约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八)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推动物质环境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 
  2.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纳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3.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单位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币、县广播电台普遍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栏目;评选“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4.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残疾人家庭,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5.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城市建设等部门要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强制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规定,在规划、设计、建设、监理、验收各个环节都要考虑无障碍的要求。市和有条件的县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住宅时,应当采取无障碍措施;现有未采取无障碍措施的,要有计划地逐步改造。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设置建筑专业的大中专院校要增设无障碍设计课程。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行业规范,在民用机场航站楼、火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和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相应服务。加强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承范城活动,部分省辖市和县级市城区建设要达到规范化要求。 
  6.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已开办手语新闻节目的省辖市电视台要巩固、完善,逐步增加残疾人事业的内容;其他省辖市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播;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等其他影视类节目要逐步加配字幕;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的人员要学习、掌握基本手语;研制、推广适合盲人、聋人使用的通讯设备。 
  (九)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社区,社区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最直接的工作层面。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 
  1.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成立残疾人协会。充分发挥其作用。 
  2.资源共享,融为一体,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开辟适合的活动场地和眼务项目,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各种需求。 
  3.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积极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协助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康复训练指导、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 
  4.社区残疚入协会要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权益,反映意见和需求,提供切实服务。 
  5.各级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社区残疾人阶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着力抓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残疾人权益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进行法制宣传。 
  1.制定我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保障盲人行路安全规定等法规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统一的伤残评定标准,规范伤残鉴定、保险、救济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对残疾人专用品实施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2.农村税费改革后,继续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减免农业税的优惠政策。县、乡普遍制定、落实扶助残疾人的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4.各类法律服务中介组织和政府设立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充分发挥省残疾人法律援助促进会的作用,市和有条件的县普遍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政府应安排适当的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资金,用于残疾人法律援助。 
  5.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中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根据不同情况,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担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 
  6.各级残联要加强维权工作,创造条件设立残疾人维权机构,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继续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残疾人的法律观念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全社会“尊残”、“助残”的意识。依法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奋发进取精神,增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按照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的原则,在各级残联机构改革工作中,巩固、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规章制度;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残联要继续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能。 
  2.按照中央对残联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要求,做好残联领导于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培训更多的一专多能人才;加速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省级残联领导班子配备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省辖市残联理事会中要有残疾人成员,县级残联要有残疾人干部。 
  3.制定实施全省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计划,五年内分级分批使所有干部都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格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切实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福利待遇,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残疾人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4.省残联要充分发挥评议委员会的监督咨询作用。 
  5.建立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全省市、县、区残联都要建立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各级残联要重视专门协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场所保障。 
  6.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社区及村助残志愿者联络分站或联络员进行需求和资源调查,在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牵线搭桥,确立帮扶关系;街道、乡镇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定期了解、统计、汇总志愿者助残的服务情况,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助残业绩;县(市、区)残联做好志愿者助残的动员、组织工作,宣传、表彰志愿者助残先进事迹。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对于志愿为残疾人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就业、入学、评先等方面给予照顾。 
  7.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引导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热爱生活、崇尚科学、自强自立,表彰各行各业钻研科技、勤劳致富、爱岗敬业等富有时代精神的优秀残疾人。各行各业、各类界别的表彰奖励要充分考虑残疾人优秀代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倡导助残为荣的风尚,对助残先进予以表彰。 
  8.做好信访工作,倾听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权益,为稳定大局服务。 
  9.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10.各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做好残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保持活力;表彰先进残疾人工作者。 
  (十二)加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匮乏、服务能力薄弱、残疾人难以得到服务的状况。 
  1.全省每个市、县(市、区)都要有1所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综合服务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利用场所,开展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等活动,规范管理,办成残疾人之家。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省、市财政给予补贴。 
  4.县级政府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 
  (十三)建立信息网络,为残疾人事业提供现代化服务 
  各级政府应当大力支持残联建设公众信息网和残疾人事业数据库,逐步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提供服务。 
  1.建设省、市、县残联间高速、统一、稳定的宽带专用业务骨干网,连接中国残联网络节点。 
  2.建立省残联公众信息网,发挥其宣传、沟通、联系和服务的功能;有条件的市级残联也应建立公众信息网站,立足为本地残疾人提供服务。 
  3.以现行办公体制为基础,依托网络建立省残联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在市、县,运用电子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组织开发主要业务领域数据库。 
  4.建立与政府及横向业务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传输、报送数据和政务信息。 
  5.配备热爱残疾人事业、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熟悉残联业务的专职人员;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十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抓住中西部开发的机遇,利用我省优势和条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各种资源、技术和资金,加速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在新的世纪里,残疾人事业任重而道远。各级政府要更加重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贯彻执行本计划,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