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率先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及《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发布以来,社会各界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名列全国前列,健康寿命进一步延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全民健身事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实力增强作出了贡献。
--健身设施大幅增加。已建成社区健身苑点7741个,公共运动场316处764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33个;建成健身步道859条469公里;全市80%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
--健身组织不断壮大。全市建有社区健身俱乐部108个,社区健身团队1万余支;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3000余人;建有社区体育指导站213个;开展了体育健身配送服务,开通社区体育配送网站。
--健身活动创建品牌。每年举行的“全民健身周”、“社区健身大会”、“全民健身节”已成为本市市民体育健身的三大活动;创办了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等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各区县积极创立“一区一品”健身活动。
--体质监测深入推进。全市建成9个区级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和81个社区体质监测站,依据体质测试结果,开具运动处方,指导科学健身,上海市民的身体素质综合指数位列全国第一。
--宣传平台有效拓展。各级体育部门建立门户网站,方便市民进行网上简易体质测试,及时公布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名单,创办《健身时代》栏目交流健身技能,向市民普及健身知识。
虽然上海的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还不完善、不系统,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均公共体育设施数量、面积和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二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较薄弱,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三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偏低,科学健身指导有待深入;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放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效应,以突破性思维、突破性措施,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资源信息化、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本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基本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市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行为和体育生活方式成为更多市民的选择;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市民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健身知识和健身能力明显提高,体质健康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6%。市民主要体质指标处于全国前列水平。
2.健身场地设施显著增加。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公共运动场全覆盖。各区县形成相应规模的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规模和功能进一步拓展。规划并逐步建设“一村一场(灯光球场)”、“一镇一池(游泳池)”、“一街一中心(含健身指导、体育设施、体质测试、团队组织于一体的文体中心)”。社区、村镇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和管理均质化。建成奉贤、松江、宝山、崇明、浦东5个具有运动休闲功能的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基本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
3.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体育社会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并推行社区体育社工服务制度。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实现社区全覆盖。基层体育组织的数量不断扩大,社区健身团队达到15000支。
4.青少年体质进一步改善。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每天锻炼1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丰富多彩,深入推进校园足球等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生足球千队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5.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各行业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积极组队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等重大比赛,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比赛和活动,推广“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做强做大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打造“一街(镇)一品”的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进一步发展。
6.科学健身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市民健身技能培训基地实现区县全覆盖。健全18个区(县)级市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市常住人口的1.5‰。完善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制度。开展体质监测、健身指导和运动干预相结合的市民体质干预工作,定期公布市民体质和全民健身活动现状调查结果。
7.工作创新实现较大突破。设立“上海市全民健身服务指导中心”,主要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处方、信息咨询、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有效管理和处理体育公共服务各项事务。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改革发展试点。推进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每年向社会推荐健康、有益、新兴的健身项目。
四、推进重点
以体育生活化、健身科学化、服务便民化为统领,以天天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365”为重点,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上海全民健身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提高全民健身工作水平
1.提高市民体质健康水平。重点改善青少年和在职职工体质状况,本市城乡居民体质综合指数高于全国水平。
2.提高市民健身参与程度。重点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市民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健身活动,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3.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将市民体育需求作为民生需求,重点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基本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二)着力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健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站、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基层体育组织覆盖到居(村)委会,覆盖率达到90%。
2.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苑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游泳池、百姓健身房等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到居(村)委会,覆盖率达到95%。
3.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市民健康状况研究、市民体质测定标准、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
4.推进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积极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动员吸引广大市民坚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各区在“一区一品”的基础上,形成80%的街道“一街(镇)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5.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探索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和完善体育场地开放的新途径,力争85%学校场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增加开放时间。
6.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3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8000人,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三)着力实施全民健身实事工程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在全市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具有一定标准的符合市民健身需求的300条健身步道;新建300个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各村全覆盖;在郊区乡镇建设50个游泳池,改善游泳池严重不足的现状;对100个社区文化中心或全民健身中心的健身房,实施标准化建设;新建9个市民体质监测中心,实现区县全覆盖。
2.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典型示范,推动社会各界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培育国家级、市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50个、社区(乡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30个、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50所、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30个、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3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30个以及各类先进个人典型。
3.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建设上海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各区县建立区域全民健身网站,丰富健身电子地图、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内容;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4.实施全民健身配送工程。建立和健全市、区、街道(乡镇)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加大配送服务的力度;明确各级配送任务,加强配送职责和功能,扩大配送服务项目、内容,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的各种健身实际需求,促进全社会对体育资源的统筹和体育成果的共享。
5.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加强全民健身专业技术和素质培训,提高全民健身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建立18个市民全民健身技能培训中心,每年为4万人次市民、2000名各类指导员提供健身技能培训。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购买服务或政策扶植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确保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整合体育资源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进一步加大以健身苑点为标志的全民健身设施的发展和创新力度,重点建设中小型、专项型、适用性强的体育场地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公园绿地开辟健身设施,特别是中心城区要深入挖潜,在高架下、黄浦江两岸、苏州河两岸、绿地、楼宇(顶、地下室)配建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笼式足球、健身步道等多功能运动场所。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制度,对向公众开放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腾出或开辟体育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四)营造健身氛围
组织实施市民体质监测,逐步建立体质测定数据与市民健康档案数据共享,开具指导科学健身的运动处方,形成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广大市民体质存在问题和全民健身方法的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向改善市民体质方向转换。重视全民健身志愿者资源的开发研究,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和电子读物,提高全民健身科学素养。
(五)引导健身消费
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种人群提供多种需求的健身服务。规划并建设运动休闲聚集区,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用品。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六)推进法治建设
体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要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六、组织实施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本计划。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为协调机构,负责推进全市实施本计划,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市体育部门每年要将本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区县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区县政府每年就实施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县体育部门在政府任期届满时,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区县政府和市体育部门。
(三)各部门、各行业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对全市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