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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海洋监察管理人员办理海洋监察证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机构:
  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海洋管理工作日趋繁重,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设置了海洋管理机构。为便于实施海洋管理,做好海洋管理工作,现决定为在业经国家海洋局授权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机构中从事海洋监察管理工作的人员办理《海洋监察证》。有关办证事宜,请与国家海洋局海洋管理监测司海洋监察处联系。
  为了加强对《海洋监察证》的管理,特制定《国家海洋局海洋监察证管理办法》,现一并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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