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编报核桃、油橄榄产业发展有关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为保障国家食用油供应安全,目前,我们正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食用油产业发展规划》。为充分体现林业在食用油产业发展方面中所做的工作和具有的巨大潜力,争取林业工作在《规划》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促进我国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现对全国主要木本油料(核桃、油橄榄)生产情况进行统计(详见附件),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对数据的统计工作要认真仔细,对上报的材料要做到数据翔实,对所报材料和数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时间和质量。 二、要结合本地实际,提供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发展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方面情况材料,要求不少于3000字。主要包括: (一)所作的主要工作(包括资源、政策、科技、苗木、市场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效; (二)本地区核桃、油橄榄产业发展现状(主要包括种植面积、产品产量的增减情况,品种结构、区域布局变化情况,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演变,产业加工状况和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 (四)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五)规划情况; (六)建议国家帮助解决的一些问题。 三、规划布局要做好与粮食以及不同林产品之间的生产布局衔接,不能挤占粮食生产。其中,四川、云南、陕西、甘肃4省要准备油橄榄方面的材料。 四、要抓紧做好编报工作,并于12月12日下班前上报我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84238414@163.com(电子表格请到//www.forestry.gov.cn/中的“公告公示栏”下载)。另外,请严格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填报数据,勿擅自篡改表格。 联系人:刘韶辉 韩非 电 话:84238414 84238496 13520451343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全国核桃、油橄榄产业发展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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