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各市、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物价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2000年至2007年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3份(目录附后),现予公布。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省物价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年―2007年)
1.关于印发《中成药销售价格目录》的通知(皖价农〔2000〕72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无线寻呼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经费〔2000〕159号)
3.关于发布《安徽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皖价商〔2001〕132号)
4.关于印发《安徽省电价并轨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1〕356号)
5.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房〔2001〕355号)
6.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颁布《安徽省行政事业性项目标准目录》的通知(皖价费〔2002〕12号)
7.关于印发《省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议事规程》(暂行)的通知(皖价综〔2002〕212号)
8.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价服〔2002〕15号)
9.关于印发《省直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房〔2002〕156号)
10.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3〕162号)
11.关于印发《安徽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3〕30号)
12.关于印发《安徽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商〔2003〕284号)
13.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报价代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皖价监测〔2003〕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