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07]216号),现下达2007年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770万元(详见附表)。请接文后,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县,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此项资金列入2007年"213021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算科目执行。经济科目:省级预算列入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县预算列入305转移性支出。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