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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有关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它一旦发生,当地政府为妥善处置需要开展大量艰巨的工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在预防,首要是加强宣传。为了从政策法规及技术层面进一步统一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标准和宣传教育口径,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有关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处非联发〔2007〕3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宣传教育材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尽快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并及时将当地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反馈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有关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近日,国务院已批准发布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起草的《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以下简称《答记者问》)。新华社以《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以下简称《背景知识》)为题发出通稿,同时公布了五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答记者问》和《背景知识》的发布,从政策法规及技术层面进一步统一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操作标准和宣传教育口径。为稳步推进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现将《答记者问》、《背景知识》及相关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以此为蓝本和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加强协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相应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抽查部分省(区、市)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各地要不断总结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联系人:郭修瑞 电话:(010)66279427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中国银监会代章)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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