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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我省2007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价[2006]商21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福建省2007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布,(具体零售价格可上网查询,网址:东南价格信息网“价格公示栏”//www.se-price.cn)。各有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附表:福建省2007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略)


2007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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