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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私营企业所得税重点户收入变化情况分析表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加强私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监控私营企业所得税收入,并确保工商税收计划的完成,市局决定在京地税企[1996]267号《关于加强我市企业所得税重点户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重点户基础上,另外增加市局直接监控的私营企业重点户(见附件1)。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将“北京市重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变化情况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见附表2)下发到市局确定的私营企业所得税重点户中,要求企业如实填报。重点企业税源分析内容要求按照市局京地税企[1995]40号《关于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及分析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主要分析企业的销售产值、产量、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它因素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数据与情况相结合的对比分析。  二、“分析表”和税源分析要求企业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直接报到市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请各单位督促企业按时填报、报送。  三、各单位要将市局直接监控重点户也纳入本单位私营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之中,随时掌握其税源变化情况。此外,市局确定的重点税源户如经济指标发生变化,需市局调整时,请及时与市局联系以便重新调整。  四、本通知自一九九六年第三季度开始执行。主 题 词: 地方税收,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通知 附件:1、私营企业所得税重点户名单   2、北京市重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变化情况分析表(略)附件1: 私营企业所得税重点户名单东城1、京北丝绸纺织品有限公司2、东城区阿静粤菜馆3、东城区荣源行商贸有限公司4、东城区宏林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西城1、北京高士达电器有限公司2、北京利邦贸易有限公司3、北京万福兴食品有限公司4、北京光翌遮阳蓬有限公司崇文1、超辰经济发展公司2、亚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宣武1、北京市标致家具有限公司朝阳1、北京准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北京燕隆工贸有限公司3、北京市肉饼大王饭店4、北京市叶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5.北京市新丽厨房设备有限公司6.北京市金叶达运输有限公司海淀1.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文思顿商贸中心3.北京用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天煤石油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丰台1.丰田彩色扩印服务有限公司2.北京京汽桥商贸公司3.丰台区双发盛酒家4.丰台华凯石油制品供应有限公司石景山1.大中音响器材城2.新华土建公司大兴1.新丰华工有限公司昌平1.宝贵造艺术科技公司2.昌宁集团通县1.通县永乐光明电子仪器公司2.正树建筑木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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