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国营企事业单位:
现将《晋城市关于“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进展情况按阶段及时报市政府竞赛领导组办公室。
晋城市关于“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就业形势、就业观念教育,全面贯彻“三结合”就业方针, 引导广大待业青年服从社会需要,走创业式就业道路,不断巩固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并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赛范围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城镇人员及其家长。
二、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根据全省竞赛方案要求和本市特点,竞赛内容分八方面,三十七项。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逐项考核,区别优劣。
1、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方面20分。
(1)制定出“三结合”就业办法(以县区级以上文件为准),开辟新的就业渠道有显著效果的给4分;
(2)在招工时贯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原则,理顺就业关系的给4分;
(3)在当年发展新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安置城镇待业青年达到30%的给4分;第增加5%奖1分。
(4)当年新增待业青年中有5%的自谋职业或到乡镇街道就业的给4分;第增加1%奖1分。
(5)当年总安置率达到95%以上的给4分。
2、城镇待业青年登记和管理方面10分。
(1)所有待业青年登记帐、表、档、证四健全并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的给4分;
(2)本县区就业难点底数清楚,并能解决50%以上的给2分;
(3)本县区就业特困户底数清楚(以历年待业登记档案为准)并能安置50%以上的给2分。
(4)有完整的待业登记管理制度的(以书面文字为准)给2分。
3、加强对待业青年的教育方面10分。
(1)政治思想教育2分;
(2)择业观念教育2分;
(3)法制观念教育2分;
(4)三大教育效果明显,有人管、有内容、有原始记录、有实际事例的给4分。
4、职业介绍(劳务市场)方面10分。
(1)县区级职业介绍机构健全,有制度、有人管的给3分;
(2)掌握劳务信息在50条以上(以原始记录为准)使用率在60%以上的给3分;
(3)企业到职业介绍所选择劳动者的占本地区企业总数30%以上的给2分,劳动者到职业介绍所选择企业的,占本地区行业人员总数的30%的给2分。
5、社会劳动力管理方面10分。
(1)县区级社会劳动力管理有人负责又有管理办法的(指文字材料)给1分;
(2)乡镇级建立劳动服务公司或劳动服务站的比例占到30%以上的给1分;
(3)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清楚的(以登记表为准)给1分;
(4)制定出城乡劳动力统筹管理办法的给1分;
(5)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开发、利用、转移有新途径,并有效果的给2分。
(6)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统一发放《务工许可证》的给2分;
(7)从企业中清退农民工,安置待业青年占退数30%以上的给2分。
6、就业训练方面10分。
(1)培训机构和基地(或中心)、培训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的给2分;
(2)专业训练符合社会需要,参加人数在60%以上,时间满一年的给4分;
(3)当年培训率达到98%以上的给4分。
7、巩固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方面20分。
(1)发展新企业2个以上, 老企业没有减少的(以1991年底基数为准)给4分;
(2)完成全年下达的生产计划,其中生产经营总额比上年增长10%的给1分;
(3)劳服企业的利润比上年每增长1%给2分;
(4)劳服企业安置待业青年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给4分;
(5)劳服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投保单位和人数均达到60%以上的给3分;
(6)有省优、部优、国优产品或有出口创汇产品的给2分;
(7)理顺工资管理关系,实行工资审批的企业达985以上给4分。
8、职工待业保险方面10分。
(1)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单位、人数、基金达三个100%的给3分;
(2)对所有集体企业的待业保险基金开始收缴和管理,并有方案、有成效的给2分;
(3)二轻、供销、信用社三个系统中,投保单位分别在60%以上的给3分;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投保单位在30%以上的给2分。
三、竞赛步骤
“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文件下发开始到二月底,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宣传“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阶段为落实检查阶段。从三月初到九月底,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竞赛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十月份,市、县区两级组织力量对竞赛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和考核。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十一月份对我市“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进行自我评比,并逐级向上推荐。十二月对评比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四、评比与奖励
各县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各县区竞赛领导组推荐;市直单位(含驻市国、省营单位)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直单位竞赛领导组推荐,统一报市竞赛领导组进行评比。
奖励:全市拟评先进县(区)二个;先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六个;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十到十五年;先进个人二十至二十五名。并分别由市政府授予奖杯、锦旗、奖状和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劳动就业杯”竞赛活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为:
组长:郭树珍(副市长)
副组长:阎思贤(市政府秘书长)
王玉朝(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
郭建中(市劳动局长)
张靖宇(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市劳动局、市劳动服务公司、市体改委、市计委、市经委、市教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团委、市个协、太行日报社、晋城电视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主任:张靖宇(兼)。
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