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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撤销国家石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总局《关于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的通知》 (国质检科 [2005]360号)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撤销国家石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青质监呈字[2006]14号)要求,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石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调查评估。鉴于当地相关产业极度萎缩,整体现状已无法满足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发展的要求,决定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200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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