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试行剪开式发票的批复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试行剪开式发票的批复》(粤国税函[1997]31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函[1997]312号批复
关于同意试行剪开式发票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997年8月18日·粤国税函[1997]312号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用限额剪开式发票的请示》(汕国税发[1997]109号)悉。为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防止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经研究,同意你市在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行业试行剪开式发票。在剪开式发票试行过程中,发现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此复。
附件:剪开式发票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