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经本所核准(上证债字(2005)26号),2003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3沪杭甬”)定于2005年8月12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3沪杭甬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29%,每年付息一次,自2003年1月24日起计息,2013年1月23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3沪杭甬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3沪杭甬将于2005年8月12日起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上市总额11550万元。债券简称为“03沪杭甬”,交易代码为“120308”。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3沪杭甬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3沪杭甬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将自营和代理账户分开管理,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