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对于上半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总的看来,绝大多数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落实到位,进展情况良好,但也有少数部门单位重视不够,项目进度不快,有的甚至尚未启动。为此,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地狠抓项目进度,尚未启动的项目要抓紧启动,资金要抓紧到位,确保年内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200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
为确保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今年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衢政发(2002)27号)中确定的44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衢政发(2002)28号)中确定的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共54项。
二、考核对象
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具体部门单位有:
市府办、市计委、市开发区、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人劳局、市科技局、市电力局、市规划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花园岗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市贸粮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办、市卫生局、市教育集团、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体改办、市物改办、市二轻改办、市电信公司、市质量技监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办、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国税局、市商改办、市供销社、市人行、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铁路衢州车务段。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分为基础奖、贡献奖、嘉奖和记功。
1、基础奖。部门单位基础奖的基数为1.5万元。各部门单位的基础奖与54项工作挂钩,即按照54项工作目标完成的百分比计发,低于60%的则不能获得基础奖。
2、贡献奖。按各部门单位完成工作的考核得分计奖,每分300元。各部门单位牵头或参与的每项工作的考核分为10分。各部门单位考核得分是其牵头或参与的每项工作得分之和。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有量化指标和可量化指标的项目,采用量化计分法,每一项完成任务60%以上的,按百分比得分,60%以下的不得分。
(2)不可量化的项目,采用非量化计分法,根据每一项的完成情况和平时检查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其中前3个档次分别得10分、8分、5分,'较差'的不得分。
每个部门单位班子获得基础奖和贡献奖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单位正职领导奖金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副职(指实职副职领导)的奖金按正职领导的80%确定。
3、嘉奖。对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结果在前3位的牵头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嘉奖。
4、记功。对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实施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记功,并发给奖金。
(二)对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不负责任,完成目标任务50%以下,或配合不力而影响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进度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奖金。
四、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认真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工作目标,逐项分析并打出分数,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将自评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督查工作,每季度末通报一次落实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年底对54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完成情况计算每个部门单位的基础奖。同时根据平时督查、了解的情况和各责任部门单位自评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议,并提出每个部门单位考核得分及贡献奖意见。
(三)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考核意见,确定每个部门单位考核结果和通报表彰嘉奖及记功对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五、考核兑现
在下年度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或机关干部大会上,通报考核结果并兑现考核奖金。
六、经费来源
市财政原安排市本级经济主管部门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本考核的奖励,财政不重新安排资金。
对市本级机关年终考核,要作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