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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同意邕宁县教师进修学校等十所学校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批复

  各地、市、县教育局,各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2年9月、10月,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市上报的17所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实地评估,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厅同意邕宁县教师进修学校等10所学校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
  希望这10所进修学校按照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的要求,重新修订本县立项建设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认真实施,争取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建设,成为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科研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领先于同类学校的自治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带动我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名单
  2.关于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三年一月二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立项建设示范性
  教师进修学校名单
  邕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横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钟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阳朔县教师进修学校
  南丹县教师进修学校
  岑溪市教师进修学校
  灵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靖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02]144号)和《关于对申请立项建设自治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评估的通知》(桂教师范(2002)473号)的精神,我们评估组按照立项评估的程序,对申请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全面评估,通过这次立项评估,我们认为邕宁、三江、横县、钟山、阳朔、南丹、岑溪、灵山、靖西、防城等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基本达到立项建设的要求,但是与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使这10所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立项后,建设目标、方向更明确,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成为自治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提高对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达标任务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已由过去的学历补偿教育逐渐转入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的继续教育新阶段。进入新世纪,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对师资培训的要求更高,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面临着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一)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是实施《教师法》的必要措施。
  《教师法》规定“广大中小学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培训的权利,履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因此,各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享受进修或培训的权利和履行业务提高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决定的体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精神,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为的是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使其成为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阵地。
  (三)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更有效地利用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必须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大力运用和推广现代教育技术,使其成为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普及信息化技术和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工作站或教学点。
  (四)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是提高整体教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
  二、要明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能和主要任务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其主要任务包括:
  (一)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实施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承担本地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成为本地区小学教师的培训基地和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辅导站。
  (二)承担当地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大力推动中小学教师开展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为本地区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为学校的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教育信息资料,辅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四)为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继续教育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督导和评估工作。
  (五)提供现代教育技术服务,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
  (六)探索多渠道办学模式,积极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满足当地提高学历层次的需求。为当地学历教育和基础教育服务。
  三、整合资源,构建新型现代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和“五个中心” (教师培训中心、资料信息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电化教学中心、教育科研中心)、“两个基地” (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和小学校长培训基地)、“一个辅导站”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辅导站)的办学目标,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各县应结合机构改革,整合本县教育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本县教研室、电教站、仪器站等部门合并,避免过去存在的培训、教研职能重复,内耗严重的弊端,明确其为当地唯一的教师培训机构,优化组合,资源共享,统一职能,形成合力,进一步充实县教师进修学校力量,构建新型现代教师进修学校。
  四、当地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教师进修学校的投入和统筹,促成教师进修学校的整体改革
  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是强化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推动我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地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加大统筹、协调和管理力度。
  (一)当地政府要加大对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投入和政策倾斜。
  依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当地政府负有建设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责任。各地政府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设立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并纳入县财政计划。政府在申报立项时下发的规划、政策及承诺,应及早予以落实和兑现;保证在政策制定、职能定位、经费投入、学校用地、教师编制、师资结构等方面大力支持进修学校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鼓励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加快建设,保障已确认立项的教师进修学校顺利通过验收。
  (二)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改善教师进修学校的办学条件,完善各项职能。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履行好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的职能,其建设要围绕这一主要任务来进行。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建设原则,加强各项硬件建设,完善自身职能。
  1.基本设施建设。
  (1)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能正常开展教学、培训活动所需的校园和校舍,校园占地要有20亩以上。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足够。校园布局合理、整洁、优美。
  (2)有独立的图书馆(室)。室内设施齐全;有与中小学教师培训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藏书(包括音像资料)20000册以上,并不断补充,每年必须有新添2000一3000册专业书籍及音像资料的经费保证。
  (3)有足够的供各学科教师培训使用的实验器材和电教设备;有语音教室;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4)有能满足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计算机全员培训和考试需要的微机室,至少配置有奔腾Ⅲ以上、带10G以上硬盘的电脑100台和专用服务器,联成局域网,并采用512K以上的ADSL或DDN联接互联网,以保证网上信息浏览和下载的速率。各教室和各职能部门均配有计算机,实行电脑办公和管理。学校建有校园网,有本校为继续教育服务的网页,学校网络并入与当地中小学相连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5)有满足多向交互教学和培训活动需要的多媒体教室1间;移动式多媒体教学设备两套以上。
  (6)有微格实验教室和心理实验室。
  (7)有电子阅览室。装备有供阅读、网上查寻资料使用的电脑40台以上。建有电子图书资料库,其中电子文本1万册以上,音、视频资料500部以上。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各项基本设施建设要突出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的特点,重点加强校园网和网络资源库等信息化建设,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齐全,其标准应在当地逐步达到领先水平。
  2.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
  (1)采取竞争上岗的制度,选拔聘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教师工作、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同志进入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廉洁奉公、勇于开拓,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指导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威信较高,能保持相对稳定。
  (2)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配备与教师进修学校所承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45岁以下教师的本科学历达100%,已参加或已通过研究生课程进修或在职研究生班进修的教师达10%或更高。
  根据小学新课程设置的学科配备专职教师,每科至少配备1名以上的专任教师,有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专职教师。专职教师的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促进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专职教师要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教学(培训)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规律,善于组织中小学继续教育活动,承担的教学任务较受当地中小学教师欢迎;要熟悉基础教育,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100%的教师都能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自觉运用于教学、培训活动;学校有教师培训计划,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学历进修。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
  3.积极探索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办学形式,提高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综合实力。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了解中小学,研究中小学,服务中小学,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培训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在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开办附属中学、小学或学前班作为补充,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直接为基础教育服务,但要处理好“主业”与“副业”之间的关系。通过与高等学校、电大、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构建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教育机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增强服务功能。
  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统一认识、通力合作。我们相信,通过两年多时间的立项建设,一定能在“十五”期间建成一批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科研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领先于同类学校的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并使之成为我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对外交流的窗口,发挥其影响、辐射作用,带动我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促进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立项建设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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