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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机构编制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湖北省委机构改革方案〉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27号),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并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的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二)起草省政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的文稿。
  (三)对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参与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
  (五)组织省直部门、市州县及有关专家学者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文稿进行咨询论证。
  (六)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编辑内部刊物;承办《湖北经济》的编辑出版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设4个处。
  (一)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研究室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人事、机要、保密等项工作;负责财务、后勤行政管理;承担本室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构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省政府经济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编发《送阅文件》、《领导参考》、《调查研究报告》等内部资料。
  (二)研究一处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承担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进行全省经济形势分析和对策研究,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课题的研究;联络、协调和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县及有关专家学者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稿进行咨询论证;负责领导交办的政务宣传文稿的起草。
  (三)研究二处
  负责省政府关于农村经济问题的重要文件的起草;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思路;负责全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副产品流通政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乡镇企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山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研究三处
  负责省政府关于工交、经贸及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工交和商贸、财税、金融等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国企改革、工业结构调整、财税、金融、物价改革和商品流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区建设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正处4名、副处4名)。
  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200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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