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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发给你们,请各地据此认真核实所在地烟草企业2001年度工资计提、列支数额;凡工资计提数超过标准或实际支出小于列支数的部分应作纳税调整,并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附件:2001年度江苏省烟草系统工资税前列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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