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颜家圣等28名同志为200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专项津贴的通知》(襄政发[2002]45号)和《关于选拔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襄樊市专家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批准颜家圣等28位同志为200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纳入专家管理系列,颁发《政府专项津贴证书》,从2002年起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发给政府专项津贴1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市人事局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
   希望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