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4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4]733号)精神,现将我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合格人员共50人(名单见附件一),单科合格保留成绩人员分别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45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219人,《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147人,《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7人。2004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合格人员共81人(名单见附件二),单科合格保留成绩人员分别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140人,《房地产经纪概论》98人,《房地产经纪实务》98人,《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人。单科合格人员名单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http://www.realestate.gov.cn)或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www.cirea.org.cn)查询。
二、考试后续工作
1、各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等有关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查分报告于2月24日前向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申请查对,并由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汇总后,统一向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查询。
三、考试合格人员应及时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办证之后方可申请注册登记。办理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填写《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执业资格考试(认定)资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背面写清姓名后上交。
3、各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材料汇总,填写《执业资格考试(认定)证书发放登记备案表》,连同《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一并上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统一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附件:1、2004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合格人员名单(略)
2、2004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合格人员名单(略)
3、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略)
4、执业资格考试(认定)证书发放登记备案表(略)
5、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略)
6、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略)
7、存档证明格式(略)
江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