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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0〕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25号)和全省预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当前的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的多发期以及重特大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道 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我省连续发生两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引起各 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11月5日,莱西市青岛海广食品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这起火灾事故,省政府办 公厅向市政府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函》(鲁 政办发明电〔2010〕124号)。对此,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重特 大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 管领域的各项安全工作;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要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任务 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特别是违法违规、失职 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 输等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路段和因公路急弯、陡坡和路口、路段、弯道视距不良 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危险路段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部门,落实治理资金,确保道路隐 患得到及时治理。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201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道路中间物理隔离设施、高速公路、国省道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各级各部门在新建、必建、扩建道路时,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交通安全 设施,加强道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善或道路隐患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 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安全 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宾馆、饭店、商店(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娱乐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 密集场所;二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三是在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四是九小场所、“多合一”建筑;五是居民家 庭,特别是老式居民建筑、楼院,农村居民家庭。同时,要把圣诞、元旦、春节和元宵节以及各级“两会”等重要时点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重点,及早安排,周 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

  三、全面强化管控整治工作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调配整合警力,扩大对全市城乡道路的管控面和覆盖面。全警全力,投入路面巡逻巡查、执勤执法。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实 行全天候巡逻控制。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依法顶格处理,全力确保执法效果。要充分发挥交警队信息 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电子台账。交通部门要建立完善对营运企业驾驶人的考核、处罚、清退等管理体系和工作标 准。要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交通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建立有效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要定期组织对客运企业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 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要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不具备道路营运条件的线路坚决进行调整或取消。要对旅游公司客运车辆和融资租赁 承包车辆进行严格排查摸底,实行专项整治,坚决消除隐患。要强化对客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对不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人要依法取消驾驶资质。要充分运用汽 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技术装备,强化对客运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 门要建立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各自职权分别进行处理,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违法的成本。
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安全监管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 限、预案“五落实”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各区 市要依法实施临时查封、搬迁或改变建筑物用途等措施。

  四、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道路交通安全要继续强化 “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各级政府一定要对预防交通事故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切 实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二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协调 配合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将交通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 单位及各专业运输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将交通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 制,加强对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定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要建立 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提出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关,坚决预 防“先天性”火灾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石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抓住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装置、重点部位;经济 信息化、商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业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特别是在建大项目的施工消防 安全,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 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市政部门要以防止因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为重点,开 展市政公用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对中压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 公交运营单位和长途运营企业车辆的电路、油路、气路检修力度;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驻青高校、寄宿制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卫生、民政、文化等主管部门 要开展好对所属医疗机构、养老院、老年公寓、文化演艺场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

  五、加强执勤战备,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处置各类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的准备工作

   要在全市摸排冬季大雾雨雪易发生路段、交通易堵路段,建立交通疏导、分流工作预案。公安机关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联络通报制度,做到早预报、早部署警 力、早采取措施,特别是要与公路建设、养护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工作制度,做好融雪、防滑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路面结冰或发生交通堵塞等情况,要及时采取 融雪化冰以及疏导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畅通。要严格落实公路重大情况报告和路况信息发布制度,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严重堵塞后,通过多种渠道,向 驾驶员及时提供气象信息、路况信息服务,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选择绕行路线。公安、高速公路业主、气象、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一旦遇有恶劣天 气,要立即视情采取间隔放行、警车前导压速、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能见度低于50米或路面大面积结冰等情况,难以保证通行安全时,要立即封闭有关路段,防 止发生交通堵塞,防止发生连续碰撞的恶性事故。

  全市各公安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镇(街)专职消防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切实加 强执勤战备和灭火训练工作,认真做到“六熟悉”,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灭火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灭火应 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 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 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灭火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六、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 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 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形式、多渠道专题培训。要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创新宣传 形式、内容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典型案例以及严重的违法、 违章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社会风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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