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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质监局关于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的通知

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锅炉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保障锅炉安全运行,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工作。
  一、 复考换证对象
  本次复考换证对象为杭州市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乡镇、私营企业的在岗锅炉司炉工。凡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经杭州市及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或者证书以编号:GL3301开头的)的司炉工,均应参加此次复考换证;2005年以后培训考核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编号:TS6BHGH开头的)的锅炉作业人员,其证书继续有效。

  二、复考换证的组织及工作要求
  1、本次杭州市全市范围内的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工作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县(市)属单位(含萧山、余杭区)的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
  2、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特发[2005]420号《关于公布浙江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3、本次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司炉工复考换证复习资料,包括《锅炉司炉人员培训考核习题集》、《工业锅炉知识问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重点为:锅炉基础知识、各种锅炉操作技能、事故防范与处理、相关法规标准等。
  4、本次考核以理论考试为主,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试卷和阅卷标准。
  5、复考合格者,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换发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正、副本),原证自动作废并收回。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8日至5月31日。参加本次锅炉司炉工复考换证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需递交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和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正、副本)。其中:城区各企事业单位、乡镇、私营企业可直接向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市特检院,中山北路351号)报名,也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报名,县(市)所属单位直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
  2、6月1日至9月30日,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将分期、分批进行复考换证。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核准收费。

  五、其它
  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应重视这项工作,安排好师资力量,保证复考质量和授课时间,使在岗锅炉作业人员再次接受系统的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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