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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数字证书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数字证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数字证书的意见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加快我省数字证书的推广应用,建立可靠、公正、规范的安全认证体系,适应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对安全认证的需求,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数字证书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一些重要数据、文件在网上被窃取、篡改等事件时有发生,网络欺诈、网络攻击等网络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给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做好信息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创建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使用数字证书、实施安全认证,是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业务信息交换中确定身份、控制权限、认定责任,保证信息源真实性、完整性和信息发送不可抵赖性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建立网络信任体系的重要基础,对网络防泄密、抗侵入、拒黑客、识真伪、保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营造安全投资环境,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实现江苏“两个率先”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数字证书、建立安全认证体系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切实做好数字证书的推广使用工作。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认证体系
  建立统一规范和权威公正的安全认证机构,是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证书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维护用户利益。按照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面向电子政务内网提供安全认证服务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和面向电子政务外网及电子商务网络提供安全认证服务的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已经建成,并具备了发证、应用条件。要以这两个区域性安全认证机构为基础,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纵横相联的安全认证体系,为我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提供有效的安全认证服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省内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自建用于电子政务和面向社会发证的数字证书认证系统以及开发使用简易的证书认证系统,已有的简易证书认证系统在全省统一的数字证书推广后停止使用,以确保数字证书认证的可靠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加快数字证书的发放和推广应用工作
  根据两个证书认证中心系统建设和应用需求情况,用于电子政务内网的数字证书和用于电子政务外网的公务员个人数字证书,由全省密码管理部门组织制作与发放,证书的应用、管理由全省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商务网络的数字证书,由质监部门利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体系,面向全省组织机构进行发放,并逐步实现组织机构代码IC卡和数字证书两证合一。向用户收取的数字证书服务费用,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要从电子政务入手,向电子商务拓展,加快数字证书的应用和推广步伐。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要把嵌入使用数字证书,建立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重要内容。质监、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统计等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的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带头在政务外网特别是面向社会开展的网上年检、网上纳税、网上审批、网上上报统计报表、网上监管、网上交易等公共服务业务中应用数字证书,实现一证多用,引导社会各界用户积极使用数字证书,共同促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加强安全认证工作的管理
  省CA建设协调管理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规范协调全省安全认证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中的重大事宜。省信息办(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密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全省安全认证机构的建设、运营及证书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和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依法开展安全认证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规定,密切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用户利益,确保数字证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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