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去年三月全国外资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在1990年的外资审计工作中,各级审计机关,强调了在加强对内审计监督基础上提高对外公证质量的要求,严格审计执法,初步克服了重公证、轻监督和处理偏宽的现象,对外公证质量也有所提高,外资审计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进展。
199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外资审计是全国审计工作重点之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外资审计工作水平,现将1991年加强和改进外资审计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重点
1991年以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援助项目审计为重点,是必审项目,必须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要切实加强对内审计监督,严格审计执法,依法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克服放松监督、处理偏宽的现象。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审计公证质量,维护国家信誉。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各地要在已经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审计,沿海和开放地区应该多审计一些重点企业,以维护财经法纪,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反映管理上制度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合资合作企业健康发展。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等其他外债审计,要在去年对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专项审计取得较好成绩基础上,今年拟选择一、两个行业作为重点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扩大审计领域,反映外债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宏观决策服务。
二、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必须加强国外贷款和援助项目的对内审计监督,要视同国营企业一样进行审计,严格审计执法,对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审计结论和决定,克服放松监督、处理偏宽现象。认真开展外资审计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认真搞好抽查或抽审,以提高审计质量。
(二)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对外审计公证质量,以促进管好用好国外资金。审计署要抽查部分对外审计报告,进行审查评比,并予以通报表扬和批评。
(三)推行年中持续审计制度,重点项目必须在每年下半年开展持续审计,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审计署将组织经验交流或专题座谈会,推动外资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坚持贯彻“抓重点”的方针。对国外贷款和援助项目的审计重点,要放在主管部门和重大项目上,主要是检查有无虚报工作量,挪用资金,倒卖物资和外汇,配套资金不足,严重损失浪费,经济效益差,以及偿债困难等问题;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审计重点,是有无损害国家利益和盈亏不实的问题;其他外债的审计重点,是反映外债使用和管理中属宏观调控方面的问题。
(五)严格执行外资审计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反映和报告外资审计情况和问题,是各级审计机关应尽的职责,必须按规定向上级报送有关报告、资料和统计报表,以便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综合反映外资审计情况,取得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审计署对各地报送情况,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对确属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逐步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提高对外审计公证质量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外合营企业审计暂行条例》等。
(七)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增加外资审计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各级审计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必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交叉进行,但必审项目不得延误。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去年外资审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争取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努力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外资审计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