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作用,保证市民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政府网站“连线政府”栏目中市民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在线回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回复工作的分工
1.在线回复的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市政府信息中心对在线回复主体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授予操作密码。
二、在线回复的操作程序
1.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天登陆市政府网站“连线政府”栏目,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下载、整理,按程序办理并提出意见,经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予以回复。回复意见可直接以本单位发言人名义提交上网。
2.对于经审核不便公布的公众留言,如检举、揭发等内容,市政府信息中心将按有关规定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三、在线回复的时限
在线回复的时限为群众上网投诉及提出意见、建议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帖子,有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网作出说明,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天。
四、在线回复的督查、考核
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对在线回复的督促检查,对超过5个工作日未做出回复的帖子,将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并作出说明;对超过10个工作日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帖子,将在“连线政府”栏目集中发帖反映,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每个季度各部门在线回复情况由市政府信息中心汇总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进行通报。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