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医疗保险IC卡收费的复函
淮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医疗IC卡收费的请示》(淮价行费(2000)214号)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规定,你市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中,市农业银行制作发行个人医疗保险IC卡,不得收费,所需开支记入成本。医改办推行IC卡及其他有关医疗保险证照确需收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