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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与“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报告(方案)编制和校园网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为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步伐,组织西部高校进行校园网建设实施报告方案的编写和校园网系统集成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02]1号)的精神,现决定公开对有意向参与校园网络建设方案编制和进行网络集成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与推荐企业的条件
  参与校园网方案编制和网络集成的企业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已取得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信息产业部的正式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外商独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
  2、具有三个以上完整的大学校园网或企业网的建设业绩(每个网络规模投资应在300万以上)。企业必须提供商务合同的复印件和验收报告。
  3、应提供1999年至2001年三年网络系统集成及相关的业绩(注明最终用户的名称、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及E-mail)。
  4、企业所在城市不在西部省(区、市)的,应提供在西部十二个省(区、市)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有关情况(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广西)。
  
  二、 企业提交的预审文件与要求
  1、企业工商注册副本及复印件(必须有“2001年年检通过”认证)。
  2、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3、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
  4、专业系统集成的技术认证(注明国际公认的,例如:JUNIPER“JNCIE”、思科“CCIE”)。
  5、通过ISO9000认证的文件(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

  三、 报名办法
  1、有意向参与西部大学校园网建设项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可直接向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科技司)报名。
  2、西部承担项目的大学可推荐一家系统集成企业并报省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最后由省项目工作小组确定企业名单并报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大学网络建设项目高校数量的1/3。
  3、请参与评审的企业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拟介绍的材料做成PowerPoint格式。
  4、企业推荐与报名截止日期2002年7月24日。
  5、推荐和报名时企业必须提交有关的预审文件。

  四、 资格预审程序
  国家项目办公室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企业及直接向国家项目办公室申请参与资质审查的企业作为本次资格预审的候选企业并组织专家对参与的企业提交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资格能力预审。同时,国家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拟参与西部大学校园网建设项目的企业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城域网和校园网系统集成企业的确定
  国家项目办公室将根据企业资格预审的结果,经报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予以公布。

  六、 联系单位
  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
  010-66096914 010-66096457
  FAX:010-66020784
  E-mail:dongzhan@moe.edu.cn  loujing@moe.edu.cn
国家西部大学校园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司(代章)
20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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