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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促进重点卷烟工业企业的发展,国家局组织对卷烟工业企业1999年至2001年三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测评。根据实际测评结果和国家局对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实施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国家局重新审核确定了36户重点卷烟工业企业,现予公布(名录见附件)。
附件: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名录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36户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名录
                     企业名称
        河北省         张家口卷烟厂
        吉林省         延吉卷烟厂
        上海市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卷烟厂
        江苏省         南京卷烟厂
                    淮阴卷烟厂
                    徐州卷烟厂
        浙江省         杭州卷烟厂
                    宁波卷烟厂
        安徽省         芜湖卷烟厂
                    蚌埠卷烟厂
        福建省         龙岩卷烟厂
                    厦门卷烟厂
        江西省         南昌卷烟厂
        山东省         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         新郑卷烟厂
                    许昌卷烟厂
                    安阳卷烟厂
        湖北省         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         长沙卷烟厂
                    常德卷烟厂
        广东省         广州卷烟一厂
                    广州卷烟二厂
        广西区         柳州卷烟厂
        重庆市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成都卷烟厂
                    什邡卷烟厂
        贵州省         贵阳卷烟厂
                    遵义卷烟厂
        云南省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卷烟厂
                    曲靖卷烟厂
                    红河卷烟厂
                    昭通卷烟厂
        陕西省         宝鸡卷烟厂
        甘肃省         兰州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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