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迅即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辽宁阜新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要迅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道路交通要重点抓好G205、G318、S321芜湖段、芜湖长江大桥、芜宣高速公路和铁路道口等危险路面的监控和路政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水上交通要严防超员、超载、违章冒险航行,重点强化长江客渡船舶管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煤矿、开采矿山以及炸药库、尾矿库,要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强对驻芜中石化、中石油、天燃气门站的安全监管,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作坊。加强对建筑、冶金、造船、水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检查、督促重点安全事故隐患的消除。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好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于本月21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五年二月十九日
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5)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月14日15时左右,辽宁省阜新集团公司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03人死亡、22人受伤、13人下落不明。
根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督促和组织煤矿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煤矿企业要针对自身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和《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重点检查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瓦斯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制定和落实相应规定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必须依法下达执法指令。要切实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切实消除瓦斯隐患,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对春节后恢复生产的安全监管,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春运还在进行。春节后企业要全面恢复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性能的检查,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员及疲劳驾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确保交通安全。
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
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炸药库、采石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停产整顿矿井未经验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矿井死灰复燃,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措施,高度警惕,严加防范。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