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舞艺诵馆等5个外国舞蹈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6]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日本舞艺诵馆(5人)、加拿大娜丁·吐恩舞蹈团(5人)、英国扭计二人组(3人)、以色列莲娜·尚菲舞蹈剧场(2人)、意大利高大骨骼体能舞蹈团(12人)共计27人,于2006年5月参加“第三届广东现代舞周”的演出活动。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节目内容应符合我国民众欣赏习惯。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