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十五”期间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文体局:
日前,文化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办计函[2006]94号),要求各地做好'十五'期间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实施了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省新建了10个文化馆、7个图书馆,实现了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通知要求,做好国家有关部门来我省检查验收'两馆'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同时为'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文化站设施建设提供经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搞好项目建设情况的总结。请各项目建设单位的文化主管部门将工程概况(建设规模、设施功能、规划用地、设计、投资构成)、投入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有何建议等写成书面材料报我厅规划财务处。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各项目单位要将项目建设的有关资料按要求归档。请项目建设单位的文化主管部门将项目的所有批文和拨款凭证复印件、设计效果图、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竣工后照片打捆或制成文本后随上述书面材料一起报送(一式两份)。
三、填报好调查表。请项目建设单位的文化主管部门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随文报送。
四、报送时间:2006年4月20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戴东升0431-5614185
附件: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略)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