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文某某、翟××诉秦都区钓台街道办事处文某村五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秦都区人民法院

原告文某某,女,X年X月X日生。

原告翟××,男,X年X月X日生。

法定代理人文某某,身份同前,系翟××母亲。

被告咸阳市秦都区X街道办事处文某村X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文某村X组)。

负责人蔡某某,系该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魏树新,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小明,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文某某、翟××诉被告文某村X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彪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文某某(兼原告翟××法定代理人)、被告文某村X组负责人蔡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刘小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文某某生长在文某村X组,户口一直登记在文某村X组,后原告与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非农户口的翟×锋登记结婚,2008年12月5生儿子翟××,翟××户口亦随原告文某某登记在文某村X组,二原告均为文某村X村民。2010年4月,文某村X组土地被征用,2010年7月,被告给村民人均分配征地补偿款x元,被告以原告文某某系出嫁女为由不给二原告分配,侵犯了二原告的合法权利,故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二原告每人征地补偿款x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提供下列证据:

1、二原告户口登记簿(户主文××)。证明二原告户口登记在文某村X组。

2、结婚证一份。证明原告文某某与翟×锋2007年1月26日登记结婚。

3、翟×锋户口登记簿。证明原告文某某丈夫翟×锋为非农业户口。

4、分配方案一份。证明文某村X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中决定嫁城女不参加分配。

5、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证明一份。证明原告文某某丈夫翟×锋为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工。

6、文某村村委会证明一份。证明文某村X组X年7月14日给村民人均分征地补偿款x元,未给二原告分配。

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被告质证表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对其证明问题不予认可。对原告提供的证据2、3、4、6,被告质证表示无异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5,被告质证表示不予认可。

被告辩称:根据村民自治原则,文某村X组在土地被征用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二原告不参加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故未给二原告分配征地补偿款,请求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提供了下列证据:

村民大会决议一份。证明文某村X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二原告不参加征地补偿款分配。

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原告质证表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

经本院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1、2、3、6,其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故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4及被告提供的证据,原、被告均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对其真实性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5,其与本案无关,故不予采用。

本院根据采信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确认以下案件事实:原告文某某生长在文某村X组,户口一直登记在文某村X组。2007年1月26日,原告文某某与非农业户口的翟×锋登记结婚,X年X月X日生原告翟××,翟××户口亦随原告文某某登记在文某村X组。2010年4月,文某村X组土地被征用,文某村X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嫁城女不参加征地补偿款分配。2010年7月,文某村X村民人均分配征地补偿款x元,以原告文某某系嫁城女为由,未给二原告分配。二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二原告每人征地补偿款x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原告文某某生长在文某村X组,户口一直登记在文某村X组,原告文某某为文某村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告翟××出生后,户口亦随原告文某某登记在文某村X组,原告翟××为文某村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原告均为文某村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文某村X组集体收益分配权。被告应按文某村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待遇给二原告分配征地补偿款,被告未给二原告分配征地补偿款侵犯了二原告作为文某村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利。故对二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征地补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咸阳市秦都区X街道办事处文某村X村民小组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原告文某某、翟××每人征地补偿款x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王彪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于洋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