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某,女,汉族,生于1973年1月26日。
被执行人丹凤县X乡建设局。
本院在执行张某与丹凤县X乡建设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纠纷裁决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7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2010)仲商裁字X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周卫东
审判员廉洁
审判员郭冬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