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2)宜执字第X号
李某、李某:
申请人李某、李某申请执行(2012)宜执字第X号返还财产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杨某已于2012年3月23日按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