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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兰西共和国瓦朗斯市克朗思07500共和大道X号。

法定代表人皮埃尔•格罗,总裁。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委托代理人董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何某,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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