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邓某:
刘某申请执行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2月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根据本院(2006)隆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自愿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邓某己于2012年2月6日按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