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杨某赌博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平顶山市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女,X年X月X日出生。被告人杨某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1年8月1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8月18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第某分局刑事拘留,2011年9月22日经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看守所。

平顶山市X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湛检刑诉[2011]X号起诉书于2011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赌博罪。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11月7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平顶山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姬为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平顶山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14日,被告人杨某与潘某某、李某、王XX、左XX经预谋后,在我市X区X街南段“云中阁”茶社二楼以“推豹子”形式聚众赌博,并支门,杨某负责抽取“打头”钱放在铁皮箱内,每日赌博结束后几人平分抽头渔利,杨某与左XX合伙算作一份轮流支门。该赌博窝点共开三天,每日参赌人员达多人,其中8月14日、15日每日抽头渔利一万余元,8月17日截止下午18时许,被查获时铁皮箱内抽头渔利x元。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应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零三条、第某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赌博罪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份,被告人杨某与他人预谋在平顶山市X区X街南段“云中阁”茶社二楼以“推豹子”形式聚众赌博,其中杨某、左XX、李某、潘某某等人在赌局中充当“支门”,轮流坐庄,并约定庄家每局最少出资500元为底钱,且可以续至1000元,赢家需支付10%盈利为彩头。在赌博期间,被告人杨某负责抽取“打头”钱,并将其保管在一个铁皮箱内,每日赌博结束后充当“支门”的人平分抽头渔利钱,杨某与左XX合伙算作一份。该赌博窝点共开三天,每日参赌人员众多人,其中8月14日、15日每日抽头渔利x余元,8月17日截止下18时许被查获时铁皮箱内存有抽头渔利钱x元。因此,该赌博窝点三天内共抽头渔利x多元。

另查明,2011年8月14日、15日被告人杨某分得抽头渔利钱4000多元,到案后已积极退缴。

又查明,2011年8月17日,被告人杨某被抓获时随身携带赌资4600元,已被当场扣押。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1、被告人杨某的供述、辩认笔录一份、扣押物品清单两份,相互印证,共同证实2011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与他人预谋赌博后,于2011年8月14日、15日、17日,伙同左XX、李某、潘某某等人,在平顶山市X区X街南段“云中阁”茶社二楼聚众赌博,共收取‘抽头’钱x元,其中被告人杨某共分得4000多元。2011年8月17日,该赌博窝点被查获时,被告人杨某身上携带的用于赌博的赌资还剩下4600元,铁皮箱内抽头渔利钱x元。

2、证人证言

&#x;证人李某、潘某某的证言,相互印证,共同证实2011年8月份,被告人杨某在平顶山市X区X街南段“云中阁”茶社二楼聚众赌博。被告人杨某负责抽取“打头”钱。2011年8月14日、15日该赌博窝点每日抽头渔利x余元。

&#x;其他证人证言有:温XX、王XX、左XX、史XX、杭XX、纪XX、甄XX的证言,共同证实了2011年8月14日、15日、17日,被告人杨某在云中阁茶社,聚众赌博的事实。

3、户籍证明、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杨某的身份及其抓获过程。

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辩证,确实有效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证据使用,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聚集多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赌博活动,先后抽头渔利共计x多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赌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在庭审期间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积极退赃,并认缴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某百零三条第某款、第某十五条第某款、第某十四条、第某十二条、第某十二条第某款、第某、第某十三条第某款、第某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x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杨某在本案中的全部违法所得4000元,依法予以追缴(已追缴)。

三、被告人杨某本人所携带的用于赌博活动的4600元赌资,依法予以没收。

四、本案中已被扣押的违法所得x元依法予以追缴。

审判长马卫星

代理审判员王伴伴

代理审判员芮会峰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吕晓娜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