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商丘市万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施海涛,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钟某某,男,1962年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国庆、王某某,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梁某,男,1965年生,汉族,系商丘市万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
上诉人商丘市万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钟某某、原审被告梁某股东知情权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钟某某于2008年4月28日向商丘市梁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9年4月15日作出(2008)商梁某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商丘市万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于2009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商丘市万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施海涛,被上诉人钟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国庆、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商丘市梁某区人民法院(2008)商梁某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商丘市梁某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x元予以退还。
审判长程功才
审判员郭新志
审判员曹爱民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诓q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