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肖某:
袁某申请执行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1年8月2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于2011年8月22日根据(2000)隆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自愿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