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钦、谭某礼:
关于谭某钦申请执行谭某礼故意伤害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谭某礼于2011年5月18日将本院(2001)隆刑初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