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徐某甲抢劫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汉台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汉中市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甲,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汉中市X区人,住(略),农民。身份证号码:(略),2011年6月21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法定代理人徐某乙,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略)。系被告人徐某甲之父。

指定辩护人刘欣然,汉中市X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

汉中市X区检刑诉(201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甲犯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以被告人认罪书面建议本案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同时建议对被告人徐某甲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经征询被告人徐某甲自愿同意适用该程序。

本案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汉中市X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员李亚非依法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徐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徐某乙、指定辩护人刘欣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请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19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徐某甲伙同张磊(男,生于X年X月X日,案发时未满14周岁)在宗营镇莎莎网吧南面的巷道口,将被害人徐某甲、郭某、杨某拦住带到巷道内。被告人徐某甲向三被害人要钱,并殴打陈某,对三被害人进行搜身,后从三被害人处共抢得65元。徐某甲和张磊又将三被害人带到宗营镇政府背面围墙后的一户民宅房后,再次用拳头对陈某进行殴打。后徐某甲给三被害人一人1元钱后,其余62元被徐某甲与张磊挥霍。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甲对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被告人徐某甲的指定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徐某甲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当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甲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好,可酌定从轻量刑。综上,请求对被告人徐某甲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害人陈某

⑴被害人陈某陈某,证实2011年6月19日下午17时许与徐某甲在莎莎网吧南面的巷道内伙同张磊对陈某、郭某、杨某抢劫的事实。

⑵被害人杨某陈某,证实2011年6月19日下午17时许与徐某甲在莎莎网吧南面的巷道内伙同张磊对陈某、郭某、杨某抢劫的事实。

⑶被害人郭某陈某,证实2011年6月19日下午17时许与徐某甲在莎莎网吧南面的巷道内伙同张磊对陈某、郭某、杨某抢劫的事实。

2、张磊证人证言,证实2011年6月19日下午17时许,自己与徐某甲在莎莎网吧南面的巷道内对陈某、郭某、杨某抢劫的事实。

3、报案材料,证明郭某、杨某、陈某被抢劫的事实。

4、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告人徐某甲对抢劫作案现场的指认,确认犯罪发生地。

5、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三被害人对被告人徐某甲进行辨认、确认了被告人徐某甲即实施抢劫行为者的事实。

6、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系未成年人。

7、张磊的户籍证明,证实张磊实施抢劫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8、被告人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徐某甲不具有自首情节。

9、被告人供述,证实2011年6月19日下午18时许,在莎莎网吧南面巷道内抢劫被害人郭某、杨某、陈某共65元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相互关联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汉中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甲犯抢劫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徐某甲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百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李洪良

人民陪审员:吴晓娟

人民陪审员:鲁春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赵步高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