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09)岳中行执字第X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市X路运输管理局:
被申请执行人长沙新时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岳阳市X路运输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岳)运管罚字(2009)X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本院受理后经审查于2009年10月14日以(2009)岳中行审字第X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岳)运管罚字(2009)X号行政处罚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长沙新时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岳阳市X路运输管理局,在本院主持下,本着以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经协商和解,被申请执行人长沙新时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x元罚款。岳阳市X路运输管理局予以认可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